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;
2.拟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并负责贯彻落实;
3.负责学校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档案的的接收(征集)、鉴定、整理、分类、统计、保管工作;
4.做好学校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采集、整理、保管工作;
5.编制检索工具,编研、出版档案史料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编纂校史;
6.负责学校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工作;
7.负责档案开发和利用工作,为学校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;
8.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;
9.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,保守档案秘密,做好档案实体的保护工作,维护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,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信息安全;
10.负责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;
11.负责学校档案队伍建设,开展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等工作;
12.加强库房科学、安全管理,做好馆藏档案的修复、销毁工作;
13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