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》已经2020年11月26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局 长 陆国强
2020年12月12日
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工作职责
第三章 管理要求
第四章 档案利用与开发
第五章 附 则